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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
 

广州南沙新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端,区位条件优越,生态环境良好,产业基础坚实,发展潜力巨大,辐射带动范围广阔,与港澳合作紧密,战略地位十分重要。科学规划建设南沙新区,对于发挥粤港澳三地比较优势,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,深化新时期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。

96日,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2128号,以下简称《批复》),原则同意《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

《批复》指出,《规划》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深化与港澳全面合作为主线,以生态、宜居、可持续为导向,以改革、创新、合作为动力,大力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,努力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、新型城市化典范、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、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,为全面推动珠三角转型发展、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、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发挥更大作用。

《批复》要求,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,进一步加强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;广东省和广州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《规划》实施的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机制,落实工作责任,按照《规划》确定的战略定位、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重点,积极创造条件,有序推进《规划》实施。

《批复》明确,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,国务院有关部门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广东省、广州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,帮助解决《规划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在政策实施、项目安排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,为促进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。(发改委网站)